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 1、执法类公务员体检标准
- 2、公务员非警察岗体检标准?
- 3、体检公务员有几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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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满足特殊职位需求公务员队伍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任。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些特殊职位对公务员的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人民警察、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职位,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公务员具备良好的视力、听力、身体素质等。为了满足这些特殊职位的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共同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确保选拔出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主要内容:细致入微,全面考量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要求,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身体状况。其中,视力、听力、嗅觉等基本感官功能是重要考查点。例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④8的考生,在报考人民警察等特定职位时将被视为不合格;而色盲、色弱等视力障碍,则可能影响到考生报考口岸现场旅客检查、海关货物查验等职位的资格。此外,肢体功能障碍、乙肝病原携带等情况也会作为特定职位的考查因素。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能够胜任各自职位的工作要求,保障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除了基本感官功能外,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还关注考生的皮肤病情况、纹身情况、嗅觉及听力等。例如,患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考生,将不符合人民警察等职位的体检要求。同时,纹身也被视为不符合特定职位要求的因素之一。而嗅觉迟钝或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的考生,在报考某些特定职位时也将受到限制。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公务员队伍对身体健康的严格要求,也反映了国家对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视。
三、实施意义: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确保了特殊职位公务员的身体素质符合工作需求,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体检环节,可以筛选出身体健康、具备良好身体条件的优秀人才,为公务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此外,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的实施还有助于引导考生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提高健康意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职位需求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动态变化,确保自己能够准确理解并遵守最新的体检要求。
四、结语:严格体检,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是确保公务员队伍身体素质的基石,它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身体健康的严格要求,也反映了社会对公共服务质量的期待。未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选拔优秀公务员人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对于即将踏上公务员之路的考生而言,了解并遵守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的重要体现。
执法类公务员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具体体检情况,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
公务员非警察岗体检标准?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 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 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 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 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体检公务员有几项标准?
体检公务员有多项标准。
1.由于公务员的职业特性,需要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态,所以体检标准非常严格,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多个指标。
2.除了常规的身体指标外,公务员的体检还包括心理方面的测试,如心理健康和稳定性等,以保障公务员在岗位上的表现和职业操守。
3.此外,不同单位和岗位对于体检标准可能会有额外或特殊的要求,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评定。
因此,体检公务员的标准非常多样化和全面化,在进行体检前需要提前了解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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